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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历史事实的判决

1998-12-26 来源:光明日报 蒋道鼎 我有话说

12月22日,东京高等法院以所谓“不存在日记中所描述的残虐行为”为由,判决揭露当年日军制造南京大屠杀的原日军士兵东史郎败诉。这一无视历史事实的判决,不仅受到主持正义的日本人士的谴责,也引起中国人民的强烈愤慨。

今年86岁的东史郎,曾是侵华日军第16师第20步兵团的士兵。1937年8月他应召参加侵华战争,亲身经历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并在自己的《阵中日记》中记述了一系列惨绝人寰的事件。50年后的1987年,出于良心的痛苦和对那场战争的反省,将自己封存50年的《阵中日记》公诸于世。同年,东京的“青木书店”以《我们的南京步兵队》为题出版了这部日记。这一有勇气的举动,得到日本各界的广泛支持,但也受到右翼势力的围攻和恐吓。一些曾经参加过南京大屠杀而又不思悔罪的原陆军军官们和一些专以歪曲历史为能事的“评论家”经过6年策划,决定选择东史郎日记中记述的“邮袋事件”,由这一事件的制造者、当时任日军班长的桥本光治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挑起法庭斗争。1996年,东京地方法院以“从常识判断(杀人方法)不自然”而判决东史郎“损毁名誉”,赔偿50万日元。东史郎立即上诉东京高等法院。

以诉讼形式歪曲历史进而否定南京大屠杀,是日本一部分右翼势力策划的一个阴谋。一名参与策划的“评论家”早就说过:“这次诉讼,表面上是桥本个人要求恢复名誉,实际上是以此为突破口,证明第20步兵团的残暴行为是虚构,若能进而证明所谓‘南京大屠杀’也是虚构的,将符合日本国民的整体利益。”

“邮袋事件”发生于1937年12月21日。当时任日军班长的桥本光治将其抓来的一名中国青年投入邮袋,浇上汽油点火燃烧,再拴上手榴弹投入池塘。这是东史郎亲睹的事实。然而,桥本光治的支持者们却以“引爆手榴弹有伤害自己的危险因而不可能”进行狡辩。为了证实“邮袋事件”的历史真实性,东史郎不顾年迈和经济困难,两次前往南京,收集了大量证言和证据,并向东京高等法院提供了科学试验报告,但东京高等法院既不采证,又不尊重历史事实,仍然作出了践踏历史事实的判决。

东史郎当天在法院宣判后表示,这场官司不是他与桥本个人之间的诉讼,而是与桥本背后那伙人之间的斗争,是一场政治斗争。为东史郎辩护的律师当天也发表声明,对东京高等法院出于庇护右翼势力而作出的政治性判决表示抗议和愤慨。

南京大屠杀是日本军国主义势力在发动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滔天罪行之一,这一历史事实铁证如山。日本右翼势力试图利用司法机构通过民事诉讼加以否定和抹煞,其政治倾向性是十分明显的。东京地方法院和东京高等法院无视历史事实、不公正的判决,助长了右翼势力的嚣张气焰,这分明是颠倒黑白、逆历史潮流而动。

否认日本当年的侵略罪行是日本社会中一直存在着的一股逆流,而否认南京大屠杀则是这股逆流的代表性思潮。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认识问题,更是涉及中日两国关系的重要原则问题。“以史为鉴,面向未来”才能确保中日关系健康发展,而要做到以史为鉴,首先必须正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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